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直播电商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市场监管总局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正抓紧牵头组织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建立直播电商监管长效机制。
当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10起直播电商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包括虚假宣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药用语,商品以假充真等情形。
据统计,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中央网信办等13个部门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包括直播电商在内的各类涉网案件3.6万件,其中包括依法查办“三只羊”“东北雨姐”虚假宣传等直播电商领域重大典型案件,有效地净化了行业生态。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直播电商涉及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众多主体,人、货、场分离,参与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违法行为定性相对困难。此外,直播电商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互动性,“流量为王”特征更加明显,一些直播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商家和主播急于追求流量变现,重营销、轻品质,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导致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行为易发多发。
朱剑桥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直播电商监管工作,一是完善直播电商监管制度。将加快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直播带货商品溯源管理。夯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商家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把关,加强对问题商品的源头追溯。加大直播带货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抽检的频次和力度,对问题商品生产销售行为进行闭环处置,强化穿透式监管。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一批编造虚假信息、夸大产品功效、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点带面净化行业生态。
《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对象的精准化、监管效果的最优化。《办法》在落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办法》目前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平台企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一级巡视员闫卫国表示,直播电商作为新业态,具有实时性强、数据量大,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有效监测和取证固证等特点。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主体信息库,强化平台数据报送,及时摸清直播电商相关经营主体的底数,分级分类压实主体责任。同时,依托国家网监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库,关联汇集主体数据、监测数据和投诉举报等其他相关数据信息,探索开展大数据分析,用智慧化手段支撑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行为的穿透监管,推动构建网络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进一步扩展网监平台功能模块,深化网络禁限售商品词库、知识产权“白名单”和“召回商品信息”等系统应用,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直播电商监管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
闫卫国称,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查处一批直播电商领域案件,进一步强化“打”的震慑,加大“管”的力度,提升“治”的效能,加强跨区域协同、跨部门协作、上下级联动,建立健全案件交办、联商会审、执法支持、重大案件双向沟通等系统内执法协作机制,提升“线上发现、线下追查,线下发现、线上管控”的联动作战能力,有效治理直播电商领域乱象,护航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转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