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盟的组织机构

联盟设立联盟成员大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工作组。联盟成员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专家委员会是联盟的决策咨询机构;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执行机构;各专业工作组是联盟开展有关工作或者项目的具体组织。

联盟成员大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1)联盟成员大会的组成

联盟设立联盟成员大会,全部联盟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2)联盟成员大会的职责

1) 审议和表决提交给联盟成员大会的各项议案;

2) 审议和表决联盟协议修改案;

3) 审议和表决专家委员会职责和组成;

4) 审议和表决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

5) 审议和表决联盟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6) 审议和表决联盟的终止和解散;

(3)联盟成员大会议事规则

联盟成员大会以会议作为决策方式。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联盟成员一人一票表决制,三分之二以上联盟成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表决只有在过半数出席会议的理事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方为通过。

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1)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由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与管理人员组成。

(2)专家委员会的职责

1) 受秘书处的委托,提供咨询、建议;

2) 提出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3) 提出重大项目的建议;

4) 提出战略研究总体规划;

5) 遴选确定联盟项目;

6) 受秘书处的委托,对联盟项目实施和验收进行阶段性专业的评价。

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

由秘书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专家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就需要审议的议题进行讨论;或者由1/3以上的专家 提议,也可以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如需形成专家意见的,则由1/2以上的专家认可的意见作为专家意见,由多数专家签署,由秘书处 进行备案。

秘书处的组成、职责和管理机制

(1)秘书处的组成

联盟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长由成员企业提名,半数以上成员企业通过。秘书长任期三年。秘书处根据会员大会决议,负责联盟具体运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秘书处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秘书长提名,1/4以上成员企业批准。

(2)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1) 筹备成员大会;

2) 制定联盟管理制度,提交成员大会批准后执行;

3)负责联盟日常工作;

4) 指导和监督各专业工作组的运行和管理,对严重违反联盟协议或管理制度规定的,向成员大会提议处理建议;

5) 根据秘书处的工作需要,设置内部机构,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6) 根据需要召集专家委员会会议;

7) 承办成员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专业工作组的组成、职责和管理机制

联盟根据需要,设立不同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的建立和取消由联盟成员提出申请,经秘书处报成员大会审批。

(1)专业工作组的组成

根据联盟发展目标需要,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由成员单位自发组织成立专业工作组,并推荐专业工作组 组长,提交秘书处报成员大会审议和批准;联盟专业工作组成员之间以法律合同方式约束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力,缔约各方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为主体。原 则上面向一个重大行业或领域设立一个专业工作组。

(2)专业工作组的职责

1) 提出本专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突破及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计划,报秘书处备案,并接受秘书处的监督;

2) 负责本专业领域的电子商务技术攻关或者项目开发;

3) 建立本专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的标准;

4) 编制本专业领域的年度电子商务应用及产业工作报告;

(3)专业工作组管理机制

专业工作组成员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各方对在此专业工作组内的职责分工以及利益分配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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